一、申請小客車或小貨車租賃業資格如下:
(一)小客車租賃可分甲種、乙種、丙種
甲種
1、經營應以公司組織為限
2、最低資本額5千萬以上
3、應具備全新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合計一百輛以上
4、須設置停車場(租借、自有土地均可)
5、得設置國內外服務網辦理連鎖經營,並得在機場、碼頭、鐵公路車站等交通場站內租設專櫃辦理租車之業務。
乙種
1、經營得以公司或行號組織
2、最低資本額5百萬以上
3、應具備全新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合計十輛以上
4、須設置停車場(租借、自有土地均可)
丙種
1、經營得以公司或行號組織
2、最低資本額5百萬以上
3、應具備全新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合計一輛以上
4、提供租賃期一年以上之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為限
(二)小貨車租賃
1、經營得以公司或行號組織
2、最低資本額5百萬以上
3、應具備全新小貨車合計十輛以上
4、須設置停車場(租借、自有土地均可)
◎ 注意事項
1、上述規定車輛必須是全新車,也就是先申請公司後購買的新車。
2、丙種條件雖簡單,但是僅能提供一年以上租約,因此較少人申請;大部份都是申請乙種。
3、租賃車是雙星牌例如:AA-1234,若以非租賃車從事營業,很容易被檢舉。
二、基本文件:
1、負責人及股東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2、登記地址最近一期房屋稅單
3、房屋租賃合約